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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撲克王二维码下载    发布时间:2023-12-24 03:52:49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荆京平及其100%持股的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

  本次交易需交易双方依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交付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做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1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详细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来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础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70万元,系公司依据自身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人员投入等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不发生变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企业来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做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详细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逐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决定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3. 上述议案中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有关的资料须在2022年3月13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00-16: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 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 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至15.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 如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2月22日公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财务负责人吴之星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培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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